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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诉大悦城全资子公司逾期交房被驳回 总经理李晋扬可放心了

对象:大悦城怎么样     管理员

  财经 实习生 李沅臻/文

  近日,财经网了解到,一个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结束一审,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粮地产)被诉合同违约。作为中粮地产的唯一出资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被告上了法庭,被要求共同支付56万的违约金。

  时隔近一年才办理交房手续

  2016年10月25日,古某某与中粮地产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总价6907388元。同时,双方约定2018年12月31日前交房。

  合同中规定,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房产,逾期90天以内,按日支付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的,如果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按日支付购房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同时,可以采用邮寄快递的方式,向对方按合同备注的通讯地址送达文书,邮件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古某某说,中粮地产到了约定时间并没有交房,而且是业主多次催促,他们才知道房屋设施还不完善。

  直到2019年11月7日,古某某才与中粮地产完成了交接手续。

  

  到底有没有逾期交房?

  因为客观上存在延迟交房,古某某将中粮地产告上了法庭。

  古某某提出请求,中粮地产要立即支付逾期违约金596798元,大悦城控股集团作为中粮地产的唯一出资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审理过程中,古某某坚持他并没有收到快递,同时他还说,虽然合同约定为毛坯交付,但实质为精装修交付,所以是中粮地产的原因才造成了逾期交付。

  中粮地产答辩认为,他们已经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符合入伙条件的业主发放了入伙通知书,没有去收房是古某某自身的原因。而且开发的小区已于入伙前取得了竣工验收许可证,并不存在房屋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对于精装修交付的约定,中粮地产也不同意。

  法院认为古某某的主张不合理

  首先,根据法院的调查,双方也没有关于装修服务或委托装修的书面约定,古某某说因装修质量问题导致管理处迟延交付,但合同所约定的交付标准为毛坯,所以这一说法并不符合事实。

  其次,中粮地产所投寄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与合同备注一致,按照合同规定,可以视为于2018年12月29日送达。结合古某某2019年2、3月份现场查勘房产的时间,也可以推知古某某知道房子进入了交付阶段。

  最终,法院驳回了古某某的上诉。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晋扬。今年4月,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晋扬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及副总经理职务。

  李晋扬,他曾在1993年进入中粮集团,先后任中粮粮油饲料公司实业部副经理,中粮总公司项目管理二部副科级干部,中粮公司饮料部部门经理,中粮发展有限公司零食速食部部门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12月成为中粮地产副总经理,目前为中粮地产总经理。

  很有意思的是,中粮地产是大悦城的全资子公司,而往上追溯,中粮集团又占大悦城控股集团20%的股权,是大悦城控股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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