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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等问题

对象:怎么样     管理员

   投诉者情况

   真实姓名: 方**

   性别: 女

   手机: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南京和平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南京浦口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

   投诉标题: 物业费等问题

   投诉要求:

   投诉内容: 一.拒不退还多扣的半年公滩水电费我(南京退休人员)于去年5月份购买了明发滨江新城的一套二手房。月底和上家一起来到物业的柜台办理关系变更并根据服务小姐提供的07年物业交费情况进行交接。当时在公滩水电费的一栏上白纸黑字写明40/月*6=240并加注“已交半年还欠半年公滩水电费”(见原件)。去年12月,因故请同事提前代交08年物业费时却被扣除07。1-———08。12共二年的公滩水电费,也就是说无故被多扣了半年费用,为此多次跟物业交涉,均末果。请问1.去年上半年我还末购房,为何要交公滩水电费?2.服务小姐提供的清单为何不算数?(此与上家收据相吻合)3.即便是上家尚有欠费用末结清,那也是物业本身管理的失误,为何要我来买单?何况我和上家是一起在物业柜台作的交接,当时为何不追讨?不告示?二.发票问题至今为止,所交费用全部以收据代发票。这是什么行为?能避开偷税漏税之嫌疑?三.其它问题1.费用征收是否合理?是否通过物价局核准?2.管理混乱。不公布账目逃避业主检查;人浮于事,员工上班聊天、磕瓜子,对业主问题不是不理不采就是答非所问,更有一朱姓经理更是蛮不讲理,甚至于扬言“你去投诉呀!去呀”嚣张之极,确让人忍无可忍! 老百姓很弱、很难,望贵处主持公道!本人深表谢谢!(注:有关收据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步另行发往贵处邮箱zxbjsxw@sina.com )

  

   回复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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