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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与合同约定不符

对象:房产开发商怎么样     管理员

   投诉者情况

   真实姓名: 高**

   性别: 女

   手机: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房产开发商

   地址:

   投诉标题: 玻璃与合同约定不符

   投诉要求:

   投诉内容: 你好!我于2007年11月在苏州园区购买一套商品房,2008年11月已交房,但拿到钥匙后发现房屋的玻璃有不一致,合同约定的窗为双层中空玻璃,但上面可推开部分为双层中空,下面固定部分则为双层夹胶玻璃,找开发商理论后说这是他们出于安全考虑的设计,若要依合同更换成双层中空玻璃,需要我们提供一份安全免责说明书给他们才予以更换,意思就是更换玻璃所带来的安全责任由我们自己承担。开发商在拟定合同时就应该考虑房屋本身的安全,不能当初订立合同,又说合同上的不安全,在未知会我们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材料。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请告知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去解决此事。

  

   回复信息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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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1:

   2009/8/24 1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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