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4月17日下午在湘江一桥河西桥头被扣电动车,并被无故打伤(后来了解打人者是岳麓骑警中队队长肖x),当时我承认看到抓车掉头就跑,但是车当时已经被控制,并没有抗拒执法的情况下,而肖帅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用棍状物用力捅在我的右腰处,并且还用力在我前胸推了一下,态度极其粗暴,事发后胸口出现有淤青,胸闷,呼吸困难,右腹部连同后背疼痛难忍,事发后第二天本人到岳麓中队投诉了,但事情到现在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只是看了执法记录仪当时的视频。我知道我骑车逆行掉头跑是违反了交通法是我不对,但是车当时已经被控制,你为什么还打人?并且还是在执法记录仪拍不到的角度袭击本人的要害部位?现在事情已经过去3个多月,这段时间都没有去工作,胸口到现在还感觉胸闷憋气,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这几个月天天都在痛苦中煎熬,生理心理受到了严重创伤,我的损失谁来赔偿?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说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部门、律师、记者回复
大队反馈,该起执法当中,驾驶人杨某(投诉人)在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并未停车,而是采取冲撞方式试图强行驶离逃避检查。过程中,杨某不理性冲撞行为险对民警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在多次以冲撞强行驶离逃避检查未果后,杨某及所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控制,民警对其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事件留有视频,目前大队已主动向支队监察部门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监督。
评论者: 交警号手 2018/08/0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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