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3月购买了无锡万达文旅城的公寓,被销售人员要求必须选择斯维登托管,不允许找其他家托管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与斯维登签署托管协议,斯维登托管方工作人员要求缴纳37900的软装费用和6000块的信息费,不交据不能运营,共计缴纳了43900的费用后,没有合同,没有发票,后续又被要求交2000块封阳台的钱,不然也不能上市销售,托管合同迟迟未给我们,理由是对方公司流程未走完,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合同与9月18号快递到我们手中,合同中乙方的名称被修改后盖章,目前已合作1年,我们一共收入707.61,去查询经营状况均告知房屋无收益,无人居住,我们在5月28日去公寓查看,发现房子有人住,并且我们的家具也被换成了高低床,里面告知要住4个人,我们查看了后台没有收入,也没有接到通知告诉我们家具被换了,变成多人长租房了,我们于5月28日于王店长沟通解约,被告知必须提前1个月,我们写了申请,对方说向公司申请,结果第二天就电话通知我们,说没法解约,我们一直要求提供公司其他电话,王店长只告诉斯维登的客服电话,我们许多业主多次拨打投诉,均没有下文,之前签合同时留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均无法联系,酒店托管方只留一个所谓的店长和我们打太极,公寓托管了无收益,软装费打水漂,想收回房子收不回,现向平台求助,帮忙解决此事,诉求主要为:1、此份修改过乙方抬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有效那合同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3、经营一年707.61的收益是否属于恶意欺诈?4、43900+2000的软装和所谓的信息费,无合同无明细是否属于欺诈?5、公寓有人住,缺没有收益,是否属于欺诈经营?6、我们要求退回软装费用,赔偿我们1年的损失,收回公寓,彻查这家公司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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